1、欺诈离婚起诉有没时效
欺诈离婚一般不可以起诉请求恢复婚姻关系,即没时效。
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,婚姻关系即解除,即便是让人骗离婚的,身份关系也是不能通过法律渠道恢复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
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一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结婚以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。
2、欺诈离婚起诉书如何写
民事诉状应详细记载如下事情:
第一,注明原告的个人身份信息,包含其名字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民族、职业、所在单位、具体居住地址与联系电话等,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,需填写该法人或组织的全名、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名字、职位及联系方法等详细情况;
第二,对被告的个人身份信息进行介绍,包含被告的名字、性别、目前就业单位、具体居住地等有关信息,同时也需要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全名、注册地址等基本信息;
第三,明确提出诉讼请求并陈述支持该请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;
最后,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及其来源,并列出证人的名字和具体居住地址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
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情:
(一)原告的名字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住所、联系方法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字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字、职务、联系方法;
(二)被告的名字、性别、工作单位、住所等信息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字、住所等信息;
(三)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;
(四)证据和证据来源,证人名字和住所。
在涉及到欺诈离婚的情形下,一般没办法向法院提出需要恢复婚姻关系的诉讼申请,也就是说并未设立有关失效期限的规定。在双方完成有关的离婚手续之后,婚姻关系便会自此失效,即便该离婚过程存在欺骗行为,个人身份关系同样不可凭着法律方法得以恢复至原来的状况。